日前,陽城縣紀委監委對陽城縣潤城鎮潤城村原報賬員張春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春勝身為共產黨員,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利用職務便利,挪用集體資金,伙同他人侵吞集體資金。
張春勝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挪用資金犯罪和職務侵占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陽城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春勝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張春勝簡歷
張春勝,男,漢族,1963年2月出生,陽城縣潤城鎮潤城村人,高中文化程度,200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潤城鎮潤城村報賬員;
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潤城鎮潤城村村委委員、報賬員;
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潤城鎮潤城村支委委員、村委委員、報賬員;
2015年1月至2019年12月,潤城鎮潤城村報賬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