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新聞網晉城訊 近日,高平交警大隊查獲一起阻礙救護車通行的違法行為。
12月4日,在高平市人民醫院就醫的司某因為病重需要轉院治療,14時08分晉城大醫院晉煤總醫院的救護車在高平市人民醫院接到司某后行駛至新華街龍翔小區附近時,一位貨車駕駛員宋某駕駛貨車從相對方向行駛過來后突然掉頭,阻擋了救護車的行駛路線,救護車緊急剎車才未相撞,但在救護車上陪司某就醫的女兒卻因急剎車而受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九十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對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記3分。”本次事故中,宋某因不避讓救護車被處罰款200元,記3分,并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高平交警在此提醒:為救護車讓路,不是為“特權”讓路,而是給有危難的人民群眾讓路,多爭取一秒,病人就多一分生的希望!沒有什么時間比搶救生命的時間更寶貴,禮讓救護車,是道義,更是法律義務。望大家自覺禮讓救護車,讓“生命通道”可以暢通無阻!(牛雪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