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道路交通環境,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示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示范區公安局聯合發布電動三輪車、四輪車購買須知:
一、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銷售商家需向消費者提供車輛產品合格證和購車發票。二、登記上牌。電動三輪車、四輪車未列入國家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的,無法登記上牌,不得上道路行駛;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的,消費者可以持正規的購車發票、產品合格證、交強險、完稅證明等至公安交管部門登記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駛。《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查詢系統網址:http://app.miit-eidc.org.cn/miitxxgk/gonggao_xxgk/index.html三、駕駛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均須持有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電動四輪車須持有C型以上準駕車型駕駛證,駕駛電動三輪車須持有D型準駕車型駕駛證。四、駕駛電動三輪車須規范佩戴安全頭盔,駕駛電動四輪車須規范系安全帶。五、銷售商家要嚴格履行對消費者的告知義務,不得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
濟源產城融合示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濟源產城融合示范區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