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來,濮陽市探索實施“河長+檢察長”依法治河新模式,建立“河長+檢察長”聯動工作機制,加大河湖管理保護力度。截至目前,濮陽市共認定清理黃河干支流“四亂”問題659個,其中亂建31個、亂占271個、亂采37個、亂堆316個、其他4個,黃河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
去年9月,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上升為重大國家戰略。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中央、省、市加強河湖管理保護工作部署要求,自去年下半年起,濮陽市開展了“攜手清四亂 保護母親河”專項行動,探索實施“河長+檢察長”依法治河新模式。
為推動工作開展,由市河長辦牽頭,市人民檢察院、濮陽黃河河務局組成聯絡組,出臺《濮陽市“攜手清四亂 保護母親河”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專項行動范圍,市河長辦、市人民檢察院、濮陽黃河河務局協調聯動,定期交流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實現三方信息充分共享。與此同時,設立市人民檢察院駐市河長制辦公室檢察聯絡室,并建立聯席會議、聯合督辦等6項制度。
今年,濮陽市持續深入推進“河長+檢察長”聯動機制,6月份出臺了關于建立“河長+檢察長”聯動工作機制服務河湖管理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對應市級第一總河長、總河長,設立河道總檢察長;8條河流分別設立河長 、檢察長,充分發揮河長辦、檢察機關職能,實現行政執法、檢察監督有機銜接,將公益訴訟助力河湖生態保護工作模式常態化、制度化,不斷提高水環境治理管理保護水平,助推全市水生態文明建設。
河長“牽手”檢察長,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互促共進、協同發力,有效破解了諸多長期困擾的水生態治理難題。對于疑難河湖“四亂”問題,市河道總檢察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志強簽署了清除黃河“四亂”問題檢察建議書,送至各違建業主,督促其依法依規盡早拆除,恢復原狀。市、縣的水利、河務、檢察部門通力配合,開展聯合督辦,有力推動了問題整改。
(記者 段利梅 通訊員 姚慧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