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專項規劃》于2017年實施,實現了定分區、定性質的宏觀目標。為引導城市空間資源合理利用,提升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設置品質,推動濟南經濟社會發展,2023年6月,市城管局啟動了修訂工作。近日,市政府網站公布了《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拓展了規劃區范圍,銜接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將萊蕪區、鋼城區、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等區縣(功能區)納入,實現了市轄區的全覆蓋,對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實施全域管理。
依據濟南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管理實際,結合戶外廣告行業發展情況,參照優秀城市的經驗做法,《征求意見稿》將2017年版規劃“以嚴為綱,精準設限”的指導思想調整為“規范設置、創新引領、提升效益”,即在保護歷史文化和多元城市風貌的基礎上,允許戶外廣告適度設置,滿足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以及經濟社會發展對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設置的合理需求。
根據上位規劃要求和濟南城市建設發展實際,《征求意見稿》將上一版規劃“限設區和禁設區”的二元分區結構調整為“兩類五級”分區體系,即限設區一、限設區二、限設區三、限設區四和禁設區,對戶外廣告設置實施精細化引導,滿足不同區域合理設置需求,明確管控與引導重點,推動形成城市視覺亮點。比如,限設區一包括泉城路及泉城廣場周邊、大觀園、西市場、振興街、濟南中央商務區、賢文、起步區-濟南城市副中心、起步區-空港南片區等8處,在限設區一范圍內可利用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空間,劃定一定區域、在一定時間內,采用品牌路演、主題活動、藝術展覽、巨物展示等跨界融合的方式進行戶外廣告發布,上述展示活動的整體設計應與所在區域的功能定位和景觀環境相融合,創造豐富的場景化體驗,此類廣告設置應統一策劃、統一設計,可不受戶外廣告總量控制。
《征求意見稿》明確重點建設泉城路及泉城廣場周邊和中央商務區兩大核心商圈,多種手段打造具有國際水平和濟南特色的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示范區。
為提升城市的環境品質,保護城市景觀風貌,合理發揮戶外廣告在城市公益宣傳、街區活力提升和特色氛圍營造方面的積極作用,本次修編針對歷史城區、戰略性眺望視廊、城市紅道、城市綠道、門戶節點等構成濟南多元城市風貌的區域、界面、節點提出針對性管控要求和設置引導。
《征求意見稿》強調戶外廣告應不破壞城市天際線和視覺界面的完整性,不破壞所在地區的整體風貌,不破壞特色地區的歷史文化特征,以此為前提,合理規劃利用綠道空間打造公益廣告展示主陣地,利用遙墻機場、西客站等門戶節點打造城市品牌形象宣傳陣地。
依據《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技術標準(CJJ149-2021)》,結合濟南市本地實際,《征求意見稿》將原來的六大類13小類拓展為四大類37小類,增加媒體立面量化廣告、車輛廣告等區縣主管部門建議強化管控的類型,增加無人機編組、裸眼3D廣告等新材料、新技術類型廣告,增加品牌路演廣告、商業外擺廣告等新展示方式形成的廣告類型,增加綠雕廣告、燈飾畫廣告等其他常見類型,構建全類型管控體系,提高規劃的操作性和滿足精細化管理要求。
同時,調整分類管理要求,將公交車身廣告、底座式廣告等5類設施由禁止類調整為控制類;明確各類型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位置、尺寸等管控要素;針對部分類型戶外廣告設施制定更精細的管控條款。補充新型戶外廣告管控要求,明確新型戶外廣告設施專家論證機制,支持設置與城市空間環境相適應的新型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方案須經主管部門組織論證后,納入相關區縣設置方案。
《征求意見稿》立足于城市精細化管理要求,針對基層主管部門和商家業戶反映較為突出的問題,例如建筑二層及以上的店招牌匾設置問題、店招牌匾尺寸問題、牌匾標識內容信息管理要求等,結合實際情況對管理要求分區、分類進行細化。細化參數指標要求,例如對牌匾標識尺寸的規定,將原有全市單一的指標要求,調整為根據所臨道路的路幅寬度、牌匾設置位置等不同設置和識別條件,分別賦值,細化管控要求。
對戶外廣告設置中出現的品質低下和設置空間秩序混亂等問題,重點聚焦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布局、數量、畫面、材質、設計等方面出現的問題,集中梳理形成負面清單,明確底線管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