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日報訊(陳思佳)近日,邢臺市制定出臺《邢臺市環境污染舉報獎勵暫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共15條。
《辦法》規定舉報人提供被舉報單位的準確名稱、詳細地址、基本違法事實以及反映違法行為的圖片、影像資料等證據,通過合法舉報途徑,進行實名舉報。
《辦法》規定舉報范圍涉及工業企業無證排污、超標排放、偷排偷放、在線設備不正常運行、水污染、環保設施“三同時”、暗排、非法傾倒危險廢物、露天焚燒及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危害環境的行為,基本上涵蓋了環境保護工作的各個方面。
《辦法》根據舉報線索價值與違法事實查證結果,共分3個等級(500-5000元;5000-10000元;10000元以上或按處罰金額的30%至50%),最高可獎到50000元,以保障投訴人參與環境監管的積極性。舉報人舉報的環境違法行為一經查實,經市生態環境局舉報獎勵審查小組審核,研究通過后,于3個工作日內通知舉報人領取獎勵。舉報人接到領獎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前往市生態環境局或相關縣(市、區)分局領取獎勵。
《辦法》明確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舉報案件受理和嚴查過程嚴格保密,不得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