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孫玉暉程建海)“我們的日子越來越好了,住上了新樓,縣人社部門每年還代繳了養老保險,到了年齡就可領取養老保險費,享受到社保待遇了。”日前,在內丘縣天和小區居住的易地扶貧搬遷戶安金海高興地說。
今年57歲的安金海是該縣嶺頭村的貧困戶。2019年6月,他和其他107位村民一起,從太行山深處的小村莊搬進了縣城。
為了讓異地扶貧搬遷群眾享受社保好政策,內丘縣人社部門對建檔立卡貧困搬遷移民未到達60周歲的,由政府買單,代為征繳,確保應保盡保;已年滿60周歲的,因無力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而尚未享受待遇的,仍由政府資助其繳納參保費,待遇從年滿60周歲次月開始計發。
該縣人社部門針對異地搬遷居民又出臺好政策:凡原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搬遷后仍可在當地繼續參加,也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對年滿60歲及以上人員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申領或待遇關系轉移接續手續,確保及時足額發放養老金。
自2016年起,內丘縣實施的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先后分兩批對5個村的458戶、1239人進行了易地扶貧搬遷,每年為413位易地扶貧搬遷移民貧困群眾代繳養老保險41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