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5日,清河縣公安局長江派出所民警在火車站巡邏時發現一名十歲左右女童在車站徘徊,邊哭邊四處張望,且身邊沒有大人跟隨,民警立刻上前詢問得知孩子找不到家了。當問其家長及家庭住址等信息時,女童稱家是邯鄲臨漳縣的,記不清具體地址也說不清父母的聯系方式,只知道爺爺姓名。
民警隨即聯系110指揮中心,但是沒發現有小孩走失的警情。想到家人可能也在附近尋找,民警領著孩子走訪附近商戶和群眾,未果。時至中午,看到孩子也餓了,民警隨即將女童帶回所里,一邊安排其吃飯,一邊在網上查詢其爺爺姓名,讓其逐個辨認,經過多方查找確認后終于聯系上了孩子爺爺和其父母。
原來,孩子從小一直跟著爺爺奶奶在臨漳縣生活,其父母在清河打工,她最近兩天才來到清河,不熟悉環境走丟了。孩子父母得到消息后趕到長江派出所,民警一再囑咐其今后一定要照看好孩子。女童父母對民警連連表示感謝,“我們正著急呢,孩子人生地不熟的,被拐走了可怎么辦。接到電話說被民警帶到了派出所,我這懸著的心才放下來。真是太謝謝你們了!”(劉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