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城晚報訊 發生交通事故,一方認為只是蹭掉點漆,一方經鑒定要求數千元賠償。兩方對于賠償數額互不相讓,最終被撞一方起訴到了法院。訴前調解員當起潤滑劑,將這個小糾紛及時化解。
小事故小糾紛能調則調
6月,李峰(化名)起訴張軍(化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在襄都區法院立案。因案情簡單、標的額不大,該案被分流至訴調對接中心進行訴前調解。
調解員趙忠心接案后,第一時間聯系了被告張軍。張軍說,他在外地上班,因多種原因無法到現場,“事情也不大,我同意電話調解,也可以讓我岳母過去調解。”
而當調解員將原告請求的賠償數額4200元告知被告時,被告一聽很生氣:“根本就花不了這么多,就是蹭掉點漆。”調解員再次告知,原告車輛損失是經過鑒定的,有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你可以重新申請鑒定,但是耗時耗財,你本人又不在邢臺,有諸多不便,如果可以,還是調解最為有利。”
調解員從訴訟成本,以及事故糾紛處置程序等方面與被告交流后,最終,被告稱:“最多給2000元。”雙方在賠償數額上仍爭執不下,互不讓步。于是,在原告的要求下,該案轉立案處理。
調解結案省了不少事兒
就在原告交納訴訟費后第二天,被告的岳母突然給調解員打電話表示,愿意繼續調解,賠償金可以再商量,隨后便趕到了法院。調解再次啟動。
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賠償原告車輛損失3800元并當場履行,原告撤回起訴。
被告岳母表示:“很感謝調解員的耐心調解,頭一開始,我們轉不過這個彎兒來,能調解結案挺好的,不用再來開庭啥的,省了不少事兒,以后讓我女婿開車一定多注意。”(邢臺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張嬋娟 通訊員趙灼濤 王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