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城晚報訊 擁有苗條身材,是很多女性夢寐以求的愿望。為了能夠減肥,又不想做運動,不少人選擇吃減肥藥來實現目的。近日,邢臺市信都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在微信朋友圈銷售有毒、有害減肥藥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
2017年1月4日,一位居民向警方報案稱,有人在通過微信圈銷售一款名為“閃電溶脂”的口服膠囊減肥產品,該產品無文字說明,無批準文號,也無生產廠家和地址,懷疑為有毒、有害食品或假藥。
接警后,食藥大隊民警以購買減肥藥的方式,添加了銷售人員的微信,并以微信轉賬支付360元人民幣,從一年輕女子手中購買兩小瓶報案人所稱的“閃電溶脂”口服膠囊減肥產品。
經有關部門檢測,警方所購買的“閃電溶脂”膠囊含有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成分“西布曲明”。
據了解,“西布曲明”具有抑制食欲和增強代謝的雙重作用,最早用于輔助治療肥胖癥。但是其副作
用大,會造成心率增快、血壓增高,嚴重時可導致中風甚至死亡。鑒于上述情況,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于2010年10月30日發布通知,停止西布曲明制劑和原料藥在我國生產、銷售和使用,更不允許在食品中添加。
2019年5月29日,公安機關將犯罪嫌疑人張某從廣西省梧州市蒙山縣抓獲歸案。
經調查,32歲的張某在朋友的游說下注冊公司做起了化妝品和減肥藥的生意。
為了謀取利益,張某通過網絡低價購買減肥膠囊(系三無產品)后再通過網絡銷售,在得知所售賣的膠囊含有“西布曲明”成分后仍然繼續銷售。自2014年至2016年,他共銷售“閃電溶脂”膠囊20萬粒,獲利兩萬元。
2020年10月20日,信都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張某為了謀取利益,銷售明知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為均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作出上述判決。(邢臺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冀文龍 通訊員徐立龍 趙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