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晚,由云南省紀委監委宣傳部與云南廣播電視臺聯合攝制的電視專題片《信仰迷途——羅廷才嚴重違紀違法案警示錄》播出。
羅廷才出生于1956年12月,云南馬關人,曾任云南省紀委派駐省審計廳紀檢組組長、云南省紀委派駐省人大機關紀檢組組長、云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巡視員等職,2017年1月退休,2022年2月被查。
專題片披露,羅廷才放松了政治學習,思想的總開關出了問題,把精神寄托在虛無縹緲的“神佛”身上。為追求留名,他逐漸發展出要在家鄉建塔修廟的想法,并開始了一系列荒唐的操作。
2012年底,羅廷才自稱在馬關縣瓢廠村民小組的房屋后面三次看到“佛光”出現,并拍攝了視頻。他大肆向村民宣揚,把“佛光”等同于福氣,鼓動村民支持建塔。在他的要求下,最終設計了一座九層佛塔,寓意“九五至尊”。
2013年4月20日,在沒有任何立項審批手續的情況下,羅廷才私自指使村民挖山破土,舉行建蓋佛塔的奠基儀式,并取名為“云海塔”,2015年底完工。
2016年起,羅廷才借外出考察學習之機,訂購玉雕佛像,選定13座漢白玉佛像,安放在佛塔及廟房內,并寫了一個大大的“佛”字掛在墻上。他還設置了功德箱、功德簿、香爐、案臺,將云海塔及附屬工程取名為云海寺。
2017年8月起,羅廷才積極籌備舉行云海寺開光典禮,手書請帖,指使何某某等人送至馬關縣政府各部門,并以“龍山居士”的名義,通過個人微信朋友圈公開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參加。盡管馬關縣政府進行了兩次制止,羅廷才仍然置若罔聞、我行我素、目中無人。為避開馬關縣民宗局的監管,他不惜深夜請來和尚,秘密舉行了“開光儀式”。
羅廷才利用職務之便四處活動,“協調”所謂的扶貧助農專項資金多達566萬余元,都被他偷梁換柱,全部用于違規建廟建塔。為了掩蓋違規改變專項資金用途的事實,他幾次給當地有關部門“打招呼”。他還以購買佛像為由廣發“謁拜柬”,直接向民營企業主和個人索要錢財,厚顏無恥逼著老板給錢,共計33萬。
據新華社報道,瓢廠村原村民小組長高某某說,羅廷才自封是云海寺十三尊佛之外的第十四尊“活佛”,要求村民們對他言聽計從。
為加快寺廟建設,羅廷才插手基層政府行使職權,不惜干擾村民選舉、培植親信。2016年,瓢廠村民小組開展村干部換屆選舉,羅廷才不顧反對,強行讓兩次高票當選村民小組長的孔某某改任會計,讓自己的親信何某某繼續擔任村民小組長。他以功德之名,實施斂財之實,拉攏小團體獨占云海寺經營,并未給村民帶來事先承諾的旅游收益。
2007年6月,羅廷才違法取得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并建蓋私人住宅。該塊土地是村民祖輩用于“祭龍”的集體用地,當地叫“龍山”。羅廷才自封“龍山居士”,坐鎮“龍頭”,給豪宅取名“龍山莊”,通過兩次維修擴建,面積高達500多平方米。他不滿足于當“龍山居士”,而是明目張膽與村民爭利,違規組織參與當地各項合作社等經濟組織,并參與分紅,累計獲利30多萬,還抱怨自己出力多、錢分少了。
2019年6月,馬關縣政府將云海寺關閉清理。羅廷才在退休5年后被群眾舉報,于2022年2月被云南省紀委監委立案審查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同年9月,他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
經查,羅廷才身為黨員領導干部,政治上徹底蛻變,理想信念完全喪失,沉湎封建迷信,濫用財政資金建設非法宗教場所,頂風組織迷信活動,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組織原則缺失,插手、干預基層選舉,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經商辦企業;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違規在集體土地上建蓋房屋,無償獲得土地使用權;插手、干預財政資金分配;利用職務便利,索要他人財物;超越職權,給公共財產造成巨額損失。
專題片總結,從人生頂峰到一落深淵,從受人尊重到遭人唾棄,羅廷才的慘痛教訓發人深省。其根本在于他信仰的丟失,在于他的共產主義信仰只守住了一時,而不是一世。最終從一名信仰人民至上的“戰士”,變為求神拜佛的“虛無主義者”,又變為與民爭利的“貪得無厭者”。
2023年1月29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羅廷才案,擇期宣判。
來源:云南省紀委監委網站、新華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