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銳評:媒體不監督,問題就不存在?
作者:北京日報評論員 崔文佳
一段時間以來,各地記者開展調查暗訪和監督報道時,遭遇威脅乃至毆打的情形時有發生,“你是不是想死”之類話語讓人聞之心驚。
在巨大的輿論壓力下,當事部門、單位和企業也都采取了一些補救措施或公關手段,試圖挽回和減少不良后果,但類似事件接連發生,惡劣的社會影響已然造成,也進一步引發社會追問——
為何總有人把輿論監督當“洪水猛獸”,視輿論監督為挑刺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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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監督,是我們黨開展和推進工作的重要手段。
1954年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改進報紙工作的決議》就明確了報紙開展新聞批評的方針,毛澤東同志指出:“報紙要開展批評,不要怕批評。不開展批評,害怕批評、壓制批評,是不對的。批評要正確,要對人民有利……”
鄧小平同志上世紀80年代曾就群眾監督和新聞工作指出,“要有群眾監督制度,讓群眾和黨員監督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不搞批評和自我批評一定不行。批評的武器一定不能丟。”
黨的十三大歷史性地提出:“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支持群眾批評工作中的缺點錯誤。”這是該概念首次正式出現在黨的綱領性文件中。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輿論監督理念推上新高度。在2016年2月19日召開的黨的新聞輿論工作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深刻闡述了新聞輿論工作的根本原則、職責使命、重大問題。
針對現實中一些人常把輿論監督與正面宣傳對立起來的觀點做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輿論監督和正面宣傳是統一的,而不是對立的。他說,新聞媒體要直面我們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直面社會丑惡現象和陰暗面,激濁揚清,針砭時弊。從目前批評報道的實際狀況看,既有新聞單位不大善于批評的問題,也有被批評者包括一些領導機關、領導干部不習慣不適應批評的問題。有些地方和部門遇到敏感復雜事件,習慣于采取“捂蓋子”的做法,有的還通過宣傳部門“滅火”。這種觀念和做法在信息社會無異于掩耳盜鈴。
“對輿論監督要有承受力,不能怕自己的‘形象’‘利益’受到損害而限制媒體采訪報道。同時,媒體發表批評性報道,事實要真實準確,分析要客觀,不要把自己放在‘裁判官’的位置上。”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為新時代新形勢下做好黨的新聞輿論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為主流媒體更好開展輿論監督提供了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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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藥苦口,忠言逆耳。在現實中,往往有一些基層組織、基層官員對輿論監督不喜歡、不習慣、不適應。
既然是輿論監督,就難免在報道中會有所揭露,有所批評,會讓一些組織和個人不舒服,也容易引起被監督者反感、排斥。
于是,有的逃避監督,平日“防火防盜防記者”,遇事“沒時間跟你閑扯”;有的聞過則怒,斷定是輿論監督“沒事找事”,怒斥媒體“多宣傳宣傳好的方面不行嗎?”;有的打壓威脅,反問記者“你是替黨講話,還是替老百姓講話”“你是站在黨的一邊,還是站在群眾的一邊”,更極端的,打記者、搶設備,甚至動用公權力千里迢迢去拘傳記者……
事實證明,時至今日,一些領導干部對輿論監督還存在很深的認識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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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監督是負面報道嗎?
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是新聞宣傳工作的重要方針。而一些官員一看見針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監督類報道就跳起來說,“又報我們的負面”,反映的是對所謂“正面”“負面”的狹隘理解。
將正面宣傳單純理解為報喜不報憂,希望媒體上只講成績,不講問題;只講典型,不講矛盾,最好全是表揚肯定、經驗介紹,這顯然是不對的。
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不等于一味吹喇叭、抬轎子,評功擺好。習近平總書記對輿論監督報道的落腳點講得很清楚,即“激濁揚清、針砭時弊”和“及時解惑,引導心理預期,推動改進工作。”如果起到了這樣的作用,則這一報道的效果應該說就是正面的。
評價一篇報道是“正面”還是“負面”,要看它的出發點和實際效果是正面還是負面的。健康的、建設性的輿論監督報道,雖然內容是批評和曝光,但目的是為了推動問題解決,取得的實際效果是解決了問題、改進了工作,給人以信心,給人以希望,這樣的輿論監督當然是正面的。這個意義上,輿論監督和正面宣傳,就是統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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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監督是找麻煩添亂嗎?
輿論監督確實往往會給被監督的組織和官員造成壓力,帶來整改的工作量。但這些所謂的“麻煩”,與其說是一篇監督報道帶來的,毋寧說是本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造成的。輿論監督報道是揭示了這些問題。
在我國,黨和政府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根本宗旨,新聞媒體是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重要橋梁和紐帶。這一性質決定了,我們的媒體不是西方所謂“第四權力”,而是與黨和人民站在同一立場上,來發揮建設性作用,我們的輿論監督不是挑事抹黑,不是扒糞潑污,而是出以公心、基于事實,以報道推動黨和政府工作的改進,這是黨的新聞工作重要的組成部分。
當然,隨著改革進入深水區,基層實際工作的復雜程度很多時候遠超想象。一些矛盾問題的解決,牽涉方方面面,硬骨頭確實不好啃,這對媒體報道把握“時度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是媒體在工作層面需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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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輿論監督引發輿情嗎?
就基本邏輯而言,輿情形成于公眾對特定事實或媒體對該事實的報道所進行的討論。事實第一性,新聞第二性;問題在先,輿情在后。從本質上說,引發輿情的不是輿論監督,而是輿論監督反映的事實本身。
有人說,天下本無事,是媒體報道把輿情挑起來的。這種說法難免自欺欺人。在今天的輿論環境下,“人人都有麥克風”“人人都是評論員”,如果問題確實存在,一張照片、一段視頻,分分鐘能引爆輿論,不從根本上消除隱患,責難媒體于事何補。
臉臟不能怪鏡子。領導干部面對棘手工作和社會批評倍感壓力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無視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反而顛倒因果,指責“都是媒體瞎報鬧的”,顯然既不實事求是,也不解決任何問題。
媒體不報,問題就不存在了嗎?諱疾忌醫,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只會造成更加嚴重的后果和更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正視問題、解決問題,才是真正的爭取主動、根除隱患。
(六)
輿論監督讓基層無所適從嗎?
基層工作千頭萬緒,一線干部的辛苦有目共睹。一些人就說,媒體監督“搞得底下都不知道如何開展工作了”,似乎是媒體的監督報道擾亂了基層工作的規則和節奏。
應該說,媒體監督的問題都不是空穴來風,而是群眾意見不滿的反映。作為基層政府、基層組織,以群眾的意見訴求為導向,去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是提高回應性,推動治理能力建設的題中之義。除此,還有什么別的規則和節奏呢?
要看到,當今之世,不止媒介已來到雙向交流的2.0時代,社會治理同樣進入了2.0時代。面對人民群眾水漲船高的權利意識,以及愈發豐富多元的發聲渠道,哪個部門也不可能在“靜音狀態”中按部就班閉門運轉。相反,直面問題,歡迎監督,調查研究,廣集民意,增加參考系數和認知視角,開展工作才能更加順利。
媒體是社會的預警器,媒體的發聲并沒有打亂什么,反而對于體察社情民意、提升治理能力大有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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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過則喜,知過不諱,改過不憚”。對待輿論監督的態度,反映格局氣度,也反映能力水平。
有問題意識的領導干部,敢于直面批評監督,能夠虛懷若谷地聽取不同聲音,以便更全面地作出判斷,冷靜科學地分析,深思熟慮地提出辦法。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
全社會對熱點問題的關注與討論,聚焦成建設性的“光束”,更好地照亮公共生活。
善治離不開輿論監督。愿更多領導干部正確理解和對待輿論監督,那不僅是一種智慧和格局,亦是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趨于成熟的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