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濟源市連續發生多起涉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亡人事故,死者均系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頭部受傷、經搶救無效后死亡。為進一步提升駕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人員傷亡,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自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濟源公安交管部門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摩托車(包括電動輕便二、三輪摩托車和電動二、三輪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集中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查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的安全隱患行為;二、駕乘摩托車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的,首查駕駛員駕駛證、車輛行駛證等,并依法從嚴處罰;三、駕乘電動自行車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的,對其進行現場登記、勸導和教育,消除安全隱患后予以放行;四、定期在各新聞媒體、村居社區和工作單位曝光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酒駕醉駕、無牌無證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五、對阻礙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公務或借機聚眾鬧事、擾亂公共秩序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敬請廣大交通參與者積極配合集中整治工作,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服從管理,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
示范區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