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當前新經濟、新業態發展要求,有效降低企業用地成本,服務實體經濟健康發展,近日,聊城市政府辦公室出臺了《聊城市創新工業用地供應方式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允許和鼓勵采用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新型方式供應工業用地。
《辦法》規定,企業可以根據項目產業生命周期和實際需求選擇以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取得工業用地使用權。其中,以先租后讓方式供應的,應在供地條件中明確租賃期限、租金收取標準及收取方式、出讓后的出讓金標準、租賃期滿后轉出讓的條件等,租賃期一般不超過5年,租賃期與彈性出讓總年限之和不超過20年;以彈性年期方式出讓供應的,應明確彈性出讓年限、出讓金標準等,出讓年期一般不超過30年,以5年為單位,合理設定10年、15年、20年等出讓年限。
《辦法》的出臺創新優化了聊城市工業用地供應方式和出讓年限,充分擴大了企業用地方式選擇權,可以有效降低企業初期用地成本,激發企業生產活力,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同時,也將有效增強政府對土地的管控力度,提高全市工業用地利用效率,為更好地推進全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