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印發了《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土地要素保障和規劃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出臺了多項措施,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土地要素保障和規劃服務工作。
在支持復工復產用地保障方面,《通知》提出,一是預下達新增指標,待省自然資源廳正式下達計劃時予以核銷確認。二是允許先行用地。對于疫情防控急需建設的醫療衛生設施,經省自然資源廳同意后可按照相關設計規范和用地標準先行用地建設,后期再補辦手續。三是改變用地審查方式。疫情防控期間,實行不接觸、“網絡化”辦公。四是嚴格項目審查。嚴禁以防控疫情的名義搭車上項目申請用地。五是提前開展用地報批前期工作。提前落實征地公告、征地預存款繳納等工作。六是優化報批審查。進一步優化完善建設用地審批權下放工作流程,壓縮報批時限,為重點項目早落地、早開工奠定基礎。
在降低企業履約風險方面,《通知》提出,疫情防控期間土地競買保證金可按出讓起始價的20%至50%交納,允許延期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和繳納土地出讓金,并調整了履約監管要求,暫緩開(竣)工現場核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