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市生態環境局公布《聊城市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涉及的企業(項目)名單》。包含山東鳳祥股份有限公司、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高唐縣)高東高速楊屯段等在內的168個企業(項目)入選該名單。
入選名單的企業(項目)可分為六大類: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企業;民生保障重點行業企業;污染小、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企業;重大工程項目;重點領域企業和其他已經安裝在線監控的企業。
在3月3日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的指導意見》中,對于制訂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的要求,實行時間原則上截至9月底。入選該名單的企業(項目)監管方式較之前將有所改變。
根據實際生產情況,除信訪案件核實、超標排污等情形以外,清單內企業積極推行非現場監管執法方式,充分利用遙感、無人機巡查、在線監控、視頻監控、用能監控、大數據分析等科技手段開展非現場檢查,及時提醒復工復產企業正常運行治污設施。
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規范行使處罰自由裁量權,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執法,審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措施。對因受疫情直接影響,環境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且未造成環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處罰,督促盡快整改。對因疫情防控直接影響而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長整改期限。
對于偷排偷放、惡意排污、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以及涉疫情醫療廢物、醫療廢水,侵害群眾健康、群眾反映強烈、嚴重污染環境的環境違法行為,要堅決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