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委辦公室、聊城市政府辦公室聯合下發通知,就進一步加強行政應訴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在建設法治政府進程中,我市牢牢抓住行政機關負責人這一“關鍵”,以提升行政應訴能力為突破口,以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為抓手,提出年度內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100%的工作目標,全面加強行政應訴工作。
出庭是常態,不出庭是例外。我市從實際出發,進一步健全“七項機制”,夯實“四項責任”,提升“一項能力”,全面提升行政應訴工作水平,倒逼行政機關負責人依法決策、依法行政。
健全“七項機制”。建立行政訴訟案件庭前督促制度。法院對于開庭審理的每起行政案件,在向被訴行政機關送達開庭傳票的同時,一并送達《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通知書》,書面告知出庭時間、地點及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市委政法委會同市委依法治市辦下發《督促出庭通知書》,督促相關單位出庭應訴。建立案件備案制度。被訴市級行政機關在收到判決或裁定之日起5日內,向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辦提交備案報告,詳細列明案件情況、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裁判結果、整改措施等內容。建立定期報告制度。市委依法治市辦每月下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專項通報,及時掌握應訴情況。建立評估研判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進行研判評估,對有效降低行政風險、切實推進依法行政提出意見建議。建立考核評價制度。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情況納入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市直部門績效考核、市委政法委對各縣市區委政法委考核和市法院綜合業務績效考核。建立約談問責制度。對出庭應訴率低、出庭效果差的行政機關負責人及時進行通報、約談,責令整改。建立行政應訴能力提升工作機制。通過組織旁聽庭審觀摩、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應訴工作專項培訓、加強以案釋法等措施,不斷提升行政應訴能力,提高行政應訴水平。
夯實“四項責任”。行政機關要認真落實出庭應訴責任、全程參與責任、警示教育責任、履行判決責任。上年度敗訴率在10%以上或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不足80%的部門,要著力提高應訴比例,力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100%。行政機關要在庭審前、庭審中、審后全程參與案件處理,認真分析了解案情,積極履行應訴職責,有效化解矛盾糾紛;要對典型的行政敗訴案件尤其是本機關敗訴案件進行評估、解讀,及時進行警示教育。被訴行政機關要認真履行生效判決,積極履行義務,改進自身行政行為。
提升“一項能力”。各級行政機關要切實提升行政應訴能力。加強法律法規學習,掌握應訴相關知識,熟悉庭審規則和流程;加強行政應訴力量,注重選拔專業人才充實到行政應訴工作崗位;加強研究分析,運用正反兩方面典型開展警示教育。定期組織行政應訴專業知識培訓,不斷提升行政應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