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聊城市住建局了解到,近日,聊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聊城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聯合發布了《關于新建房地產開發項目地下停車位辦理預售許可證的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切實維護廣大購房業主的合法權益。
《告知書》明確,市城區按照規劃要求配建的新建房地產開發項目可售地下停車位(不包含人防地下車位)均適用本政策;可售地下停車位應單獨簽訂預售合同、單獨辦理合同備案、單獨辦理預售資金監管、辦理獨立不動產登記備案。
按照辦理流程,地下停車位應嚴格按照規劃審批圖紙進行預測、實測面積管理,并將地下停車位信息納入樓盤表管理系統。在提報項目商品房預售方案時,應同時提交可售地下停車位、可租非人防停車位、可租人防停車位銷售合同模板;明晰地下停車位的租售數量、建筑尺寸,公攤面積等相關信息。
此外,可售地下停車位應按照要求單獨開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簽訂資金監管協議、按要求進行停車位預售資金監管,監管要求符合《山東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等規定。在申報項目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企業提交的材料應同時包含擬預售地下停車位的數量、面積等信息。
而對于以前轉讓使用權(銷售)地下車位辦證問題,需要市住建局和市審批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進一步溝通,待確定補辦方案后,將告知廣大業主辦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