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凈化市區道路交通環境,營造文明有序出行氛圍,5月27日起,聊城交警開展機動車亂鳴喇叭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遏制禁鳴區域路段機動車亂鳴喇叭的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減少城市機動車噪聲擾民現象。
此次行動重點管理路段為城區禁鳴區域學校、醫院、住宅及周邊。執法查處方式采取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方式,依法處罰機動車亂鳴喇叭交通違法行為。同時,結合創城工作和聊城市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深入攻堅行動,加大對中大型車輛亂鳴喇叭的查處力度。
聊城交警支隊工作人員介紹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第8項規定,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的,處以罰款5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