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聊城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召開。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郭建民,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朱加云、李志華、王建鵬出席會議。會議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近期重要講話精神、聽取審議一系列相關報告、表決通過相關人事任免事項等,并在全省首次對政府工作部門進行述法評議。與會人員集體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在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聽取并審議了聊城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聽取市政府關于《聊城市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草案)》的說明并審議相關議案、市政府關于《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正草案)》的說明并審議相關議案;聽取并審議了市政府關于聊城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關于聊城市政府債務管理情況的報告。
會議對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門開展述法評議。開展述法評議是市人大常委會2021年的一項創新舉措,在全省尚屬首次,其目的是更好地推動法律法規,尤其是地方性法規的全面實施,充分發揮法律法規在聊城市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引領、推動、規范和保障作用,推動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聊城市人大常委會2021年述法評議實施方案》的要求,確定了參加今年述法評議的七個政府工作部門和其所述的主體責任法。七個部門分別向大會作述法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部分人大代表現場打分,最終評議結果: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為滿意;市公安局為基本滿意。
會議聽取審議并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事項。郭建民代表市人大常委會,向被任命人員頒發了任命書;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和《山東省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的規定,舉行了被任命人員向憲法宣誓儀式。
會議還書面印發了市人大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關于《聊城市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草案)》審議情況的報告、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關于《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正草案)》審議情況的報告、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貫徹實施情況的報告、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關于聊城市政府債務管理情況的調研報告。
副市長成偉、市政協副主席張金倫、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劉延杰、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富彬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