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近日,市農業農村局出臺《聊城市農業農村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2021年版)》(簡稱《清單》),明確26項輕微違法行為將不予行政處罰,涉及農業投入品、畜牧養殖、農業機械、動物防疫等多個領域。
據了解,《清單》在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下制定出臺,堅持尊重農業市場主體意愿,特別是農民意愿,對輕微違法行為符合清單所列適用條件并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依規不予行政處罰。對不予行政處罰的輕微違法主體,將綜合運用責令改正、批評教育等多種手段,督促其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合法合規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清單》將可免罰的輕微違法行為情節具體化、標準化,對違法行為類型、適用條件、適用依據作了明確規定,標準清晰、便于操作。《清單》的出臺是優化農業領域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將有助于減輕農民負擔,激活鄉村振興內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