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莘縣古城鎮12歲的丁某某接過13萬元救助金后,通過手機激動地對遠在500公里外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的檢察官說:“謝謝叔叔阿姨!”
8月11日,莘縣人民檢察院收到了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發來的一封商請司法協助函。原來,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辦理的一起國家司法救助案件中的申請人居住在莘縣古城鎮,因疫情原因,該院無法來莘辦理,所以商請莘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到申請人家中協助開展救助金發放工作。
為保證國家救助決定書和救助金能夠及時送達,減少受助群眾奔波負擔,8月13日,莘縣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驅車來到申請人家中。
兩地檢察機關工作人員向申請人解釋了救助金的發放原因及具體用途,并請鎮政府、村委會對救助金的使用予以監督。同時,莘縣人民檢察院與古城鎮黨委、政府積極溝通協調,將丁某某家庭納入社會救助范圍,多方聯動,開展多元化幫扶,確保丁某某健康成長。